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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宁夏大学求是书院第二批校外导师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9-02  来源:   浏览次数:

为深入推进学校书院制改革,打造多元化导师制育人模式,着力构建“五育融合”人才培养体系,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校外导师结构,加强导师队伍建设,吸纳更多校外优秀资源,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。结合书院实际,决定开展第二批校外导师遴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聘对象与人数

(一)选聘对象

1.专业与行业发展教育指导:数学、计算机、电子与电气自动化、物理学等相关专业学者或从业5年以上(含5年)工作者,或熟悉数学、计算机、电子与电气自动化、物理学等相关行业发展者。

2.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、社会机构从事就业创业、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相关工作,或具有职业指导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质的专家,在创新创业、就业、职业生涯教育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。

3.职场形象礼仪、面试礼仪:能够给予学生准确、实用的职场礼仪、面试礼仪指导或培训。

4.笔试、面试技巧: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实际笔试、面试中的各种情况,增强学生在面试中的信心和表现能力,相关专业用人单位资深HR优先考虑。

5.就业心理调适:引导毕业生在面对就业过程中的各种压力和挑战时,进行心理调整和适应。

6.就业政策或法律:熟知相关的政策法规、法律,了解行业有关就业政策信息与就业相关法律。

7.公文撰写与新闻宣传:熟悉各行业对公文的实际要求,使学生的写作及新闻宣传更具针对性,帮助学生提高文字表达能力及逻辑关系等。

(二)选聘人数

书院第二批校外导师遴选限制30人,凡是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均可申请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一)基本条件
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;

2.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,愿意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服务;

3.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,能配合书院工作安排;

4.热爱高等教育工作,熟悉国家、自治区出台的就业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;

5.无违纪违法、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。

三、选聘方式

1.校外导师选聘主要通过自荐、推荐、邀请的方式进行;

2校外导师由长期合作企业自行参与申报及书院、各学院联合推荐,各学院推荐人数不少于2人;

3.推荐人员均需填写《宁夏大学求是书院校外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1)、宁夏大学求是书院校外导师汇总表(附件2),请于9月30日前提交申请表扫描件至liul@nxu.edu.cn邮箱;

4.书院对企业自荐、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综合审核、考察后审定确认;

5.入选的校外导师将在书院网站、官方微信公号公布,并由书院统一颁发聘书,聘期为三年。

四、校外导师的职责

1.开展专业教育、生涯规划、就业教育等相关的课程、讲座、沙龙、论坛、培训或其他各类实践活动,给予学生指导与帮扶;

2.积极配合书院、学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互联网+大赛及各类科技竞赛进行指导和评审;

3.开展专业教育、就业心理调适、就业政策、求职技巧、求职简历、笔试面试准备和求职礼仪、公文写作等实战性指导,提升学生专业认知及沟通、表达及求职技巧等。

4.为学生提供政策咨询、法律、人力资源、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培训、咨询等服务,为书院、学院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决策性建议。

五、校外导师的权利

1.享有以校外导师名义参加校内相关活动;

2.合作企业选聘导师享有优先进入学校进行招聘、宣讲及科研合作的机会;

3.开展或参加校内活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报酬。

六、创新创业导师的管理

1.书院校外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,由求是书院负责;

2.书院对表现积极的校外导师予以续聘;对不能胜任指导工作或多次无故不参加校内活动的导师取消其资格;因本人原因无法履行服务职责的,由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,可退出导师库;

3.根据相关活动开展情况,择期开展“求是书院大学生优秀校外导师”评选活动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邮箱:liul@nxu.edu.cn

联系人:刘璐老师

联系电话:0951-2061228

附件1:宁夏大学求是书院校外导师申请表

附件2:宁夏大学求是书院校外导师推荐汇总表

宁夏大学求是书院

2025年9月2日

  • 附件【附件.docx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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