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推进学校书院制改革,打造多元导师书院制育人模式,构建“三全育人”工作新格局,进一步提升书院创新创业教育师资水平,吸引校外行业、企业、科研院所专家参与学校创新创业就业和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活动,帮助学生成长成才,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。结合书院实际,开展首批校外导师遴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对象与人数
(一)选聘对象
1.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熟悉创新创业就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人士;
2.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;
3.各学院优秀杰出校友;
4.具有 3 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的企业管理者、投资专家、成功创业人士;
5.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社会团体、行业协会等从事就业创业服务、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相关工作,或具有职业指导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质的专家;
6.行业、科研院所的技术、管理专家;
7.其他在创新创业、就业、职业生涯教育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。
(二)选聘人数
书院首批校外导师遴选限制50人,凡是符合条件的校友、企业、相关从业人员均可申请,鼓励各学院邀请推荐与本单位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企业家、专家学者加入书院导师团队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;
2.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,愿意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服务;
3.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,能配合书院工作安排;
4.熟悉国家、省、市相关的创新创业、就业政策法规,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,或具有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、成功创业的经历。
三、选聘方式
1.校外导师选聘通过自荐、推荐、邀请的方式进行;
2.校外导师书院、各学院联合推荐,各学院推荐人数不少于10人,各学院长期合作企业自行参与申报;
3.推荐人员均需填写《宁夏大学求是书院校外导师申请表》(附件1),请于7月12日前提交申请表扫描件至liul@nxu.edu.cn邮箱;
4.书院对企业自荐、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后审定确认;
5.入选的校外导师将在书院网站公布,并由书院统一颁发聘书。
四、校外导师的职责
1.开展与创新创业就业主题相关的课程、讲座、沙龙、论坛、培训或其它创新创业就业实践活动;
2.积极配合书院、学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互联网+大赛及各类科技竞赛进行指导和评审;
3.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、法律、人力资源、营销、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培训、咨询等服务,为书院、学院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决策性建议。
五、校外导师的权利
1.享有以校外导师名义参加校内相关活动;
2.合作企业选聘导师享有优先进入学校进行招聘、宣讲及科研合作的机会;
3.开展或参加校内活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报酬。
六、校外导师的管理
1.书院校外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,由宁夏大学求是书院负责;
2.书院对表现积极的校外导师予以续聘,对不能胜任指导工作或多次无故不参加校内活动的导师取消其资格,因本人原因无法履行服务职责的,由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,可退出导师库;
3.根据相关活动开展情况,择期开展“宁夏大学求是书院大学生优秀校外导师”评选活动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邮箱:liul@nxu.edu.cn
联系人:刘璐
联系电话:13909570952(微信同号)
附件(点击文章末尾阅读原文下载,提取码:ea9v):
1:宁夏大学求是书院校外导师申请表
宁夏大学求是书院
2023年7月7日